鸡西市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转征麻山区国有土地20.5129公顷,集体土地0.6660公顷;梨树区集体土地0.4627公顷,合计:21.6416公顷。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建设用地,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名称
鸡西市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转征土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转征用途
1、麻山矿林场土地面积20.5129公顷(耕地19.0663公顷、农村道路0.6809公顷、未利用地0.7657公顷);
2、麻山乡麻山村集体土地面积0.6660公顷(耕地0.5730公顷、农村道路0.0517公顷、建设用地0.0413公顷);
3、梨树乡中心村集体土地面积0.3593公顷(耕地0.0789公顷、建设用地0.2804公顷);
4、梨树乡新进村集体土地面积0.1034公顷(建设用地)
详见区片功能图
三、拟征收土地根据《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调整后鸡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鸡政发[2015]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区片编号分别为鸡西-15号、鸡西-16号,补偿标准均为40.00元/平方米。(以货币方式支付土地补偿费)
四、自本预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征地咨询联系人:李静鹤 电话:2621827
特此预告
鸡西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